附件2、申报条件参照《物联网企业实训基地通用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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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信息:

附件2、申报条件参照《物联网企业实训基地通用标准规范》

申报标准参照:
T/IOT 0201—2020《物联网企业实训基地通用标准规范》03.180 P8391
该项团体标准得到国内物联网行业领军企业的积极参与并共同起草制定,其中包括:京东集团、小米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北京昆仑海岸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国电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数医达科技有限公司、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光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欧国际教育文化院、亚物太联(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
该项标准为大力开展物联网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指明了正确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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